第(3/3)页 “娘,你看我厉害吧?就是把衣服都刮了。” 宋小冬心中骄傲又有些懊恼,自己今天分明带了弓箭,怎么还上来硬抓呢? 这也太不像个猎人了! 他挠挠头,对着他娘说:“要是用弓箭射中一只野鸡,那才是真的厉害!” 陆明桂却笑出声:“别说你还小,娘一把年纪了,看见野鸡也不曾想到去拿弓箭。” 刚才她一颗心同样扑通扑通直跳,只想着扑上去,哪里想到拿弓箭? 再说了,他们娘俩就算拿了弓箭也未必射得准! 她仔细打量野鸡:“这只野鸡长得可真俊,瞧这毛色油亮,神气的很。” 宋小冬也道:“对啊,这么好的羽毛,刚才竟然不飞走,转身扎进了灌木里。” “娘,你说这只野鸡会不会是傻?” “吃了这样的野鸡肉,我们会不会也变傻?” 说到这,宋小冬咽了咽口水:“娘,我还没有吃过野鸡呢,野鸡肉好吃吗?” 陆明桂叹道:“你生的晚了,早生几年,家里的野味就没断过。” 野鸡,野兔什么的,她都是吃过的。 从前宋成业在打猎上极有本事。 打来的猎物除了去镇子上换钱,多的就留给家里吃。 闻言宋小冬嘟囔,他倒是想早出生几年,可这事也由不得他啊! 陆明桂又道:“不过,野鸡算不得多好吃。” “野鸡肉瘦削,紧实,吃上去发柴发干,还塞牙。” “不像买的烧鸡,皮滑肉嫩,汁水还多。” “咬一口,卤香味儿十足。” 宋小冬被她说的直咽口水:“娘,要不然咱卖了野鸡买烧鸡吃吧。” 家里才吃过烧鸡,确实好吃。 既然野鸡不好吃,那还是卖钱去吧。 陆明桂也是这么想的,一只野鸡能卖五六钱银子,而烧鸡只需要四五十文,这只野鸡足够买十来只烧鸡了。 宋小冬欢欢喜喜将野鸡放在背篓里,又在上头盖了蕨菜。 “这样旁人就看不见了,还不会闷死。” “嗯,对,活得更值钱些。” 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