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李子安却大概知道了她的水平。 简单的字是认识的,复杂一些的都不认识。 估摸着能认识几十个字吧。 他又拿着自动铅笔教她:“大娘,你用笔把认识的字都写在田格本上。” “认识的字咱就不学了,节省时间。” “喏,这里按下去,就有笔芯出来,一次不要按太多,按一下就行。” 陆明桂仔细听着,看着细如牛毛的笔芯出现在笔尖。 这就是三百多年后的笔? 真是神奇! 然后她就遇到了今天最大的挑战。 首先握笔的姿势就不对,她的手僵硬的很,小小的笔杆拿着好似千斤重。 握着笔的姿势夸张又好笑,竟是比拿弓箭还费劲。 整个人都显得面目狰狞。 她心中暗暗嘀咕,这种笔咋比毛笔还难? 难道这里的人不会用毛笔? 等好不容易拿住了笔,笔尖刚凑上本子,就听咔嚓一声脆响,笔芯就断了。 再来,又是一声“咔嚓”。 好家伙,李子安在心中直呼好家伙。 一根笔芯眨眼断完了。 原本想着小学生都是先用铅笔的,所以他买了铅笔橡皮,没想到完全不适合! 他连忙改变策略,重新拿出一只黑色水笔:“大娘,用这个,这个不会断。” 陆明桂也很不好意思:“这笔贵不贵?别给我使坏喽!” “不贵,不贵,您放心大胆的用。” 陆明桂放下心,想着一会把钱给李子安,总不能让人教识字,还让人出笔和纸。 就这纸都应该很值钱,雪白的,上面还画了一个个小小的“田”字,这得花多少功夫? 然后对着识字卡片开始一笔一画写起来。 她小时候学过认字,但没动手写过。 女子不用科考,何况家里不富裕,笔墨纸砚那可都不便宜。 因此此刻写的分外艰难,一笔一划都好像不受她控制一样。 本子上更是被笔尖戳出一个个小洞来,那叫一个惨不忍睹。 好在李子安并没有盯着她,而是在一旁时不时看看手机。 正认真写着呢,就听杨大姐问:“老板,中午要在这边吃饭吗?我去给你们买盒饭?” 第(3/3)页